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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职工生育津贴补偿标准

时间: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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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

  1.放置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2.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3.“皮埋”术,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
  4.取“皮埋”, 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5.输精管节扎,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单纯输卵管结扎,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的月计发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的,根据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月平均缴费基数。

  三、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次月,结付至用人单位,其中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以上自2011年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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