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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一)

时间: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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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所有门店暂停经营。全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向本市企业输送人员,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课程暂停,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劳动仲裁案件2月10日前安排开庭的案件一律延期,重新安排开庭时间以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为准;凡在1月10号以后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当事人的仲裁案件,仲裁时效中止,恢复开庭以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延期鉴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人事考试、技能鉴定等一律延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尚未换发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2月底前可继续使用医保IC卡就诊结算。

  七、自即日医保报销非人社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权限受理的单笔限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八、企业、市民朋友尽量在网上申报办理业务,网上办理渠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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